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

计划告吹了

键于11/09/2008 21:01, 没互联网服务。

本来的计划是有会个旧同学搬进来我租的单位,因为单位里有多一间空房间。现在计划却被逼告吹了。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也不奇怪,我才刚踏足澳洲四个月。也许是我太天真了,以为一切应该照常理运作。

打算来澳州租房子的部落格过客,千万千万要一百个的细心。希望你们可以从我的事件中学习。

我的事件是这样的。

当初我租房子,就打算要租一间拥有两间房间的单位。我也找到了一个。我就以那单位的租金把那单位租了下来。

租那个单位,我必须通过代理员签一个为期六个月的契约。那时契约上写着“此单位在任何时间只可以住着一个住客”。我那时侯不以为然,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人过来澳洲。

工作了三个月,和旧同学聚了好几次,他说有意搬过来住,我想反正房间空着,无所谓吧。

正直诚实的我,在旧同学还未搬过来的两星期前就通知了代理员,而代理员也通知了屋主。在那同时,我和那旧同学就为搬迁过来的一切打点,以为照常理应该没问题吧。

直到两天前,代理员对我说屋主不批准。我呆了。和代理员理论了好一段时间,提出了很多常理。我租的单位有两间房间,两个洗手间,本来就应该可以至少住两个人呀,我又没让一大堆人搬进来。她却只是说屋主有最后的决定权,况且契约上说明了。我问她我可以做些什么,她就说屋主要加租金。我火了。我对她说屋主当初把单位租出去所要求的租金就已经会预料包括单位里有合理的人数住进去。屋主也没因为我是一个人住而减我租金呀。如今竟然狮子开大口要加租金?

和那旧同学讨论后,决定了如果租金只加一点点,我们就让步。通知了代理员传话。昨天,代理员竟然对我说不可以。她说根据契约,屋主不能在契约期间加租金。

当时我就问她要是租金不能加,我们还能做什么。她说什么也做不了。屋主不能加租金,但屋主也决定不能让第二个住客搬进来。我当时已经有点生气了,声量也提高。我说:怎么可以那么不可理喻呢?要是契约是一年,写着两个人住,住了两夫妻,夫妻一年内生了孩子,怎么办?她竟然说屋主还是有最后决定。

我真的呆了。要怪就怪自己当初没能想到日后的可能,也没想到契约的条约如此不可理喻,屋主如此霸道。

庆幸自己只是签了六个月契约。下次,我可要把全家人的名字都放下,最好就是把可以放的名字都放下。因为我不知道我的单位会不会过后有人搬进来住,但我只知道屋主可以蛮不讲理,而代理员也不会在当初签约时对你说明。

经一事,长一智。我真的明白了。本来火气难下,誓要临走时破坏屋主不察觉的角落,用尽屋主的每一块砖,把屋主的屋子住得旧旧的,才可消气。

冷静下来后,想通了。她是她,我是我。我怎么可以因为她的蛮横而让自己也变得蛮横呢?到头来或许我的所作所为为难了屋主,但那又对我有什么好处呢?那时我也不是变成和屋主是同一类人?蛮横,而且还有报复心理?

最后,决定把这件事情写在部落格,让自己好好记住,提醒自己及身边的人之余,也要有自己的体谅。要是自己有一天站在屋主的角度时,可以更宽容,行别人一个方便。

2 条评论:

Unknown 说...

我自己一个人住在新加坡四年多了,这些是我看得多了。不在自己的地方就是这样,也没什么好牢骚的。我现在这个屋主,比你的蛮横一百倍。详细情形我以后才跟你说吧。所以我发誓,以后一定要买自己的房子,不能寄人篱下。

Unknown 说...

我赞同你的说法.但千万别因为这样而让自己变得无情,变成一个金钱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