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星期一连好几天,都和Beast在热浪中穿梭。
摄氏35到40度,艳阳高照,让我有种只想呆在公司冷气房里过夜的感觉。
短短的20分钟脚踏车路程,让我受够了阳光的“眷顾”,就连路途上必经过的大树,也不愿为我撑伞,而把影子倒向另一面,让我饱尝紫外线煎熬。
同事们还说:这不就是马来西亚的天气吗?你应该可以习惯吧。我苦笑,马来西亚虽然常年炎热,但最高也不到摄氏35度。
虽然穿着长袖衣和长裤,但无情的热浪,不用数秒中就穿透布料,烧得我皮肤红而发痛。
冬天和春天修炼的白暂皮肤,几天就被打败了。
每次起程前,都得先灌一瓶水;回到家,还得再灌一瓶水。
每次回家对着镜子,看见自己火红的脸,汗水湿透的衣服,我只能庆幸自己没半路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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